审计处是学校行政管理系统的职能机构,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、教育系统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,负责学校及学校所属部门、单位的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等的内部审计监督、评价和建议工作。其主要工作职责为对学校及所属单位以下事项进行审计:
1.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重大政策措施情况;
2.发展规划、重大决策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;
3.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;
4.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采购项目情况;
5.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;
6.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7.办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8.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;
9.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;
10.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制度、拟定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方案;
11.指导学校相关单位开展内部控制自查,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审计,对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、评价和建议;
12.督促落实内部控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、促进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并不断完善;
13.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