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要求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25年7月1日起,分别对以下同志进行离任/任中经济责任审计。
序号 |
部门 |
职务 |
被审领导干部 |
1 |
档案馆、校史馆 |
馆长 |
刘赞 |
2 |
集成电路学院 |
党委书记 |
沈彬 |
3 |
集成电路学院 |
院长(聘任制) |
熊晓明 |
各部门及人员有何意见或建议,请向审计组反映真实情况,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。
特此公示
审计组办公地点: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28室
审计组联系电话:020-39322751
广东工业大学审计处
2025年7月1日
(本公示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