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要求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23年3月6日起,对以下同志进行任中/离任经济责任审计。
序号 |
部门 |
职务 |
被审领导干部 |
1 |
教务处 |
原处长 |
李丽娟 |
2 |
人事处、党委教师工作部 |
原处长、原部长 |
刘强 |
3 |
基建处 |
原处长 |
孙建吴 |
4 |
继续教育学院 |
原院长 |
张成科 |
5 |
原体育部(现体育学院) |
党支书记 |
邱建明 |
6 |
原体育部(现体育学院)
|
主任 |
龚建林 |
7 |
期刊中心 |
原主任 |
魏昕 |
8 |
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院 |
原院长 |
杨海东 |
9 |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|
处长、主任 |
黄蓉 |
各部门及人员有何意见或建议,请向审计组反映真实情况,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。
特此公示
审计组办公地点: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26、528室
审计组联系电话:020-39322750、39322751
广东工业大学审计处
2023年3月3日
(本公示自2023年3月3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)